房屋租赁律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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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 服务内容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全国 服务费用根据具体案件协商 口碑 专业
房屋、土地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征地、拆迁、占用的,所获得补偿款如何分配?
答:
(1)先看合同,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按照征地、拆迁、占用补偿款的各类费用的性质来在出租人、承租人之间进行分配:
A.地上物因征用、拆迁而灭失的补偿款归属于出租人,但地上物被临时占用而产生的补偿款应归属于承租人;
B.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何分配,则要看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一般要考虑承租人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出租人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一般还要就相关事实询问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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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对房屋、土地扩建的,但对扩建费无合同约定的,如何处理?
答:
  (1)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2)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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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或扩建费用的处理?
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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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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