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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瑕疵分类
从工业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实务中,标的物(货物)的质量是否合格几乎为每一起案件中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因为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是买家达成交易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抗辩中买家惯常使用的抗辩手段。因此,足够引起我们的重视。
产品质量检验,准确来说根据《合同法》157条和*158条中关于“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表述,将货物的检验瑕疵分为数量瑕疵和质量瑕疵,其中质量瑕疵根据检验的难以程度,分为外观瑕疵和隐蔽瑕疵。
数量瑕疵*赘言;外观瑕疵一般包括标的物的表面性能和种类瑕疵,即产品的规格、型号、花色、品种等;隐蔽瑕疵包括通过通常的检验手段不能知道,需要专门检验或需要安装运转才能发现的瑕疵①;上述的分类方法是作为审判机关的案件审理机构采用的**认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