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
以资料专用章签约合同是否有效?
签约人在同一项目中虽具有多重身份,但其以买受人公司名义对外签约,并加盖买受人公司的资料专用章,该印章如曾作为签约使用,应具有**出其字面记载的实际功能,出卖人公司据此供货的,签约人的行为构成表现代理,买受人公司应承担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