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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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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公司员工私自收取买房人房款并无法返还,中介公司是否应赔偿

时间:2021-11-24点击次数:449

房产中介公司员工私自收取买房人房款并无法返还,中介公司是否应赔偿


答:


1)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后,中介公司的店长或员工指示买房人将房款直接支付至个人账户名下诈骗,店长或员工构成诈骗罪,中介公司应向买房人承担返还房款的责任。

2)房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公司发布房源信息,私刻中介公司公章或分公司公章与买房人签订合同并私自收取房款,房产中介公司应对工作人员的行为向买房人承担责任并返还房款。

3)《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五条*二款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直接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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