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一般是分为两类,侵权行为和侵权行为。而一般的侵权行为,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侵权行为,只要是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依然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债权债务一般都是由于当事人的自由约定。它有以下特点:
1、债权是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根据权利的内容,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债权是相对权:它是指权利人仅能够向特定人主张权利,即只能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3、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在法律上没有禁止的前提下,经当事人自由协商,可任意创设债权;
此外,债权不具有排他性以及债权现有平等性,等等都属债权债务的特点。
—般的债务债权都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债权是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根据权利的内容,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债权为相对权;
3、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
4、债权不具有排他性;
5、债权具有平等性。
债权债务分别是什么:
1、债权是一种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义务。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款、应收、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2、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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